新北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
100年度(C)級裁判講習會
一、依據:依中華民國帆船協會裁判制度實施辦法
二、目的:為培養帆船裁判人才,提升帆船選手競賽技術水準,增進專業知識,落實裁判分級制度。
三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中華民國帆船協會、新北市
體育會
四、主(承)辦單位:新北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桃園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
巨鷗帆船俱樂部
六、講習時間:100年4月29日至5月1日
七、講習地點:新北市八里區忠五街70~1號「八里風帆碼頭」
八、報名日期:100年4月25日前;洽 新北市體育會帆委會
聯絡人:羅小姐
E-mail
tpe_s_m@yahoo.com.tw
TEL:(02)2619-2611 FAX:(02)2619-2533
九、參加資格:年滿二十歲,高中、職畢業以上學歷證明,身心健康、有志推展帆船運動者,皆可報名。
十、實施方式:1.講習會採授課及實作方式施行
2.集體研討
3.每日排課8小時,3天完成
4.結業後經測驗合格,報請中華民國帆船協會發給縣市C級裁判証書
十一、課程內容:詳見課程表內容
十二、參加名額:預計40-60員。
十三、附則:
1.報名時,應繳交報名費3000元(學生1500元)及一吋
照片兩張。
2.講習會期間提供中餐、保險,其餘膳宿、交通請
自理。
3.請自備防曬、換洗衣物、防滑鞋等物品。
4.若遇颱風、氣候不佳…等特殊狀況須予延期,本會當通
告有關參加講習會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