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學年度總統盃全國帆船錦標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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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規程

指導單位:教育部

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
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

         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

         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
台北縣體育會
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帆船協會
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

承辦單位:臺北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

協辦單位: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

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觀光局

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

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

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消防局

          八里鄉公所

          臺北縣帆船運動協會

          巨鷗帆船俱樂部

 

 

99學年度總統盃全國帆船錦標賽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
            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

              臺北縣政府

             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

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
              臺北縣體育會
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帆船協會、臺北縣政府教育局

三、承辦單位:臺北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

四、協辦單位:

行政院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

臺北縣政府觀光局

臺北縣政府交通局

臺北縣政府警察局

臺北縣政府消防局

八里鄉公所

臺北縣帆船運動協會

巨鷗帆船俱樂部

五、比賽日期:99年9月 10日至9月12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共三天

六、潮汐時間:(見競賽通告)

七、比賽地點:淡水河八里風帆碼頭前方水域

八、比賽船型項目:

(一)420型帆船未達三艘、其他各船型未滿五艘報名註冊者,即不舉行該船型之

      競賽。

(二)預定比賽船型

      1.雷射型帆船(Laser)

     2.輻射型帆船(Laser Radio)(Open)

     3.風浪板RS/X型 男子組

     4.風浪板RS/X型 女子組

     5.標準型風浪板(IMCO)男子組

     6.標準型風浪板(IMCO)女子組

     7.指定型風浪板男子組

     8.指定型風浪板女子組

     9.樂觀型帆船(Optimist)男子組

     10.樂觀型帆船(Optimist)女子組

     11.420型帆船雙人組

    (三)本賽事成績除國中、高中外,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。

    (四)依據教育部99年8月23日台體(一)字第0990141991號函修正之,教育部

         「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目前刻正研修中,有關符

          合該辦法之甄試資格指定盃賽,得依該辦法申請甄試輔導升學,其實際參賽

          隊伍(人)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(人)數,應俟教育部研修後公佈

          之最新辦法為取得資格依據。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

         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「帆船」列為競賽種類時,本比賽依規定將不具運動

          績優生甄試資格。

九、選手參賽資格規定及責任:

    (一)選手年齡限制依據國際帆船總會(以下簡稱:ISAF)各船型級別規定。

    (二)船隻/選手的安全及管理(包括保險在內),完全是船主/選手自行的責任,

          依據國際帆船競賽規則2009-2012版(以下簡稱:R.R.S.)第一章基本規則

          4規定,每一艘帆船或選手都有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一個比賽或繼續比賽之自

          主權。

    (三)於競賽期間,大會委員或其指派之組織、推廣、管理等人員或代表,都明白

          他們不會在賽期內,由於第三者蓄意或疏忽之行為,導致他人身體受傷,或

          財物受損遺失之結果,因而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。

十、比賽規則:

    本次比賽完全依據ISAF訂頒R.R.S(2009-2012版)辦理。但依規定修改大會通告、

    競賽通知或航行指示書時,不在此限。

十一、成績計算方式:

(一)依潮水、風況各船型預訂各實施6航次競賽,如完成6航次競賽時,採最優5

      航次計算總成績。

(二)如因天候影響無法完成6航次者,則以實際完成航次計算。但全國排名賽成

      績需至少完成三航次。

(三)計分:

   1.採行R.R.S.附錄A4.1規定之低分計分法。

   2.R.R.S.附錄A9規定:選手已至起航區報到,但被列為DNS(未起航)

     OCS(未起航,起航信號發出時,在起航線的航程ㄧ側,和起航失誤或違反

     規則30.1)DNF(未終航)RAF(終航後退出比賽)DSQ(取消資格)

     等情況時,其參賽船數為該航次『起航區報到數』;若為DNC(未起航,

     未抵達起航區域),其參賽數為『報名參加此次系列賽的合格『帆船數』。

十二、獎勵:

   (一)420型帆船,參賽船隻三艘取優勝一名、四艘取前二名,各頒獎狀乙紙。

   (二)其他船型、級別選手數五名取前三名、選手數六名取前四名、選手數七名取

         前五名,選手數八名以上取前六名。最優前三各頒獎盃乙座、獎狀乙紙,第

         四至六名各頒獎狀乙紙。

十三、安全規定:

(一)參賽船隻航行時,選手均須穿著救生衣,違反者逕以DSQ裁罰,競賽委員會

         並得禁止其繼續參加未舉辦之系列競賽。但進行緊急救援之必要情況下而違

         反者,不在此限。

(二)競賽委員或競賽安全官均得視現場狀況急迫與否,逕行要求參賽選手退出比

         賽或指示救生艇拖回岸上。

(三)本次比賽大會將為全體選手以及競賽或相關工作人員統一辦理保險。

十四、報名規定:

(一)報名表得直接由中華民國帆船協會網站(www.ct-sailing.org.tw)或台灣帆船論壇網站及台北縣體育會帆船委員會網站(www.sailingclub.com.tw)下載使用。

(二)報名費:1000元,請各縣市體育會帆船委員會彙整報名;個人或前開規定以

         外之單位之報名,本比賽大會將不予接受。

(三)報名選手大會提供紀念衫、保險、比賽期間午餐等。

(四)各隊選手、隊職員及眷屬之交通、早餐與晚餐、住宿等,敬請自理。

(五)請依報名表格逐項清楚填寫參賽項目。

(六)報名截止日期:99年8月31日17:00前。

(七)報名傳真電話:Tel:02-2619-2611 Fax:02-2619 2533

(八)E-mail:tpe_s_m @yahoo.com.tw

十五、附表:

   (一)競賽時程表。

   (二)報名表。

 

 

 


附表一:競賽時程表

99學年度總統盃全國帆船錦標賽競賽時程表

日 期

時 間

        

9

10

 

10:00~12:00

 

1.       工作人員報到

2.       選手報到、船具檢丈

3.       競賽場地整備

13:00~16:00

1.       選手報到、船具檢丈

2.       工作協調會議

16:00~17:00

領隊會議

9

11

08:30~09:00

1.     選手報到、船具檢丈

2.     工作人員報到

09:00

工作人員任務提示

09:20

賽前會議、水文潮汐提示

10:00

開幕典禮

10:40

啟航儀式,百帆齊發

11:00~1530

1、2、3航次比賽

競賽委員會得視天候、風況,決定比賽距離。

15:30~16:30

仲裁會議

18:00~20:00

帆船之夜

9

12

10:00

賽前會議

11:00~15:30

4、5、6航次比賽

15:30~16:00

仲裁會議

16:00

閉幕頒獎

 

 

附表二:報名表

          99學年度總統盃全國帆船錦標賽報名表

代表隊名稱:

 

參賽船型/種類

選手姓名

 

年月日

身分證字號

帆號

衣服尺寸

(S.M.L.XL)

就讀學校

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2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4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5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6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7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8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9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1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2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代表隊領隊

 

聯絡電話

 

代表隊教練

 

聯絡電話

 

 

   ※身分證字號為辦理保險用,不會移作其他用途。